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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法律系成功开展《刑法分论》观摩课学习活动

时间:2025-05-19   作者:   编辑:王子林   文章来源:文法学院   点击:[]

为进一步提升法学专业课堂授课质量,加强教师间的经验交流与学习,推动教学方法创新,文法学院法律系于5月13日在二教302教室组织开展了法学示范课观摩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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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示范课由法律系讲师董晓丽老师主讲,法律系全体教师悉数到场参与观摩学习。董晓丽老师从教多年,曾荣获民政部政策理论研究三等奖、烟台理工学院教学基本功大赛二等奖,并主持院校重点课题一项。她主讲的《刑法总论》《刑法分论》等课程,凭借幽默风趣的教学风格和积极互动的课堂氛围,深受学生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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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示范课聚焦于《刑法分论》中诈骗罪及其犯罪构成这一重要知识点。课程伊始,董老师巧妙地以“餐厅索赔案”作为切入点,提出了一系列引人深思的法律问题,迅速吸引了学生的注意力,激发了他们的学习兴趣。在董老师的引导下,学生们积极思考,逐步剖析案例中的事实因素,并踊跃发言表达自己的观点。随后,董老师以案例为背景,深入浅出地分析了诈骗罪的定义和构成要件。讲解过程中,她以穿插提问为基本模式,积极引导学生参与课堂互动,让学生在思考和讨论中深入理解知识。为了让学生更好地掌握诈骗罪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形式,董老师还以近年频发的“短信诈骗”作为课程思政的内容切入。不但详细讲授了此类案件的基本形态,还语重心长地叮嘱同学们要提高警惕,注意鉴别各类信息,增强防范意识。此外,为进一步丰富学生的知识结构、拓宽其视野,董老师在课程中特别引入了“三角诈骗”这一较为复杂的知识点,使学生对诈骗罪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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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老师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并围绕本次示范课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分享了自己的观摩心得和体会,还就如何将这些特色的教学经验运用到自己的课堂教学中进行了深入交流。

送稿日期:5月19日 审核人:曹钊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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